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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海珠区发文:执行一房一价,禁止捆绑搭售或“双合同”
为落实住建部约谈广州市、广州市约谈海珠区会议精神,4月23日,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提出引导备案价格、执行“一房一价”标价、打击二手房虚高挂牌价、开展市场秩序整顿、加强行业治理等6条措施。
广州“分区调控”正逐渐落地,海珠区率先行动。从具体内容看,海珠区要求辖区内各房企应根据申报项目楼面地价、建安成本、合理利润等因素,合理确定备案价格。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,住建部门将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。
各房企要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,执行“一房一价”标价,不得以捆绑搭售或“双合同”等限定方式,变相实行价外加价;不得违反规定向无购房资格的人出售商品房,不得通过变更预售合同、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。
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配合或协助业主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方式挂牌,不得配合或协助业主以非正常方式频繁调整已挂牌的房产出售价格。
海珠区住建局将联同广州市、区相关部门,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。整治内容包括无证销售、捂盘惜售、广告中出现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、以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、政策变化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、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海珠区住建局表示,将视情节轻重,联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约谈、取消从业资格、暂停网签、限制交易、诚信扣分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、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。
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,从近期发布的调控政策看,一区一策已经成为常态,不仅广州要求“分区调控”,上海对五大新城差异化政策;成都新政中要求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要联动协调和信息共享、强化政策执行力,确保政策落实到位;南京对外围四个区的落户政策和购房政策的差异化处理;南通要求各县(市)、通州区、海门区要编制本地区“一城一策”工作方案等。
李宇嘉说,楼市分化加剧,城市外围新区开发成为趋势,外围新房主导,中心区二手房主导,必然要引导需求往外走,中心区和外围监管政策不同,这时候就要实施差异化的调控政策、落户政策、购房政策。在市级层面,该出的调控政策都出了,剩下的就要看各个区怎么落实。特别是,此轮广州调控,重启限价管控、预售审批监管,这需要区县政府来落实。另外,当市场还比较火热时,需要基层政府加大市场秩序整顿,价格监管、预售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力度。
此前的4月16日,广州约谈海珠、天河、黄埔、番禺、南沙、增城等6个区政府负责人,要求各区按照分区精准施策,分类指导,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的调控新框架;4月22日,广州市执行调控新政,要求越秀区、海珠区、荔湾区、天河区、白云区、黄埔区、番禺区、南沙区、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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